摘要:商标申请中的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可以基于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首次申请商标或在特定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的事实,享有将后续在其他成员国的申请日期提前至首次申请或使用日期的权利。以下是申...
商标申请中的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可以基于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首次申请商标或在特定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的事实,享有将后续在其他成员国的申请日期提前至首次申请或使用日期的权利。以下是申请商标优先权的步骤和要求:
1. 申请条件
外国优先权:如果您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任一成员国首次提交商标申请后六个月内,在中国申请同一商标的,可以主张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如果商标在中国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并在六个月内提出注册申请,也可享有优先权。
2.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电子申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的申请。
现场办理:可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地方受理窗口、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商标注册大厅。
委托代理:选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提交材料
《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需正确填写并按要求盖章或签字。
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申请人类型(法人、自然人、国外申请人)提交相应证明。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果通过代理机构办理)。
外文文件的中文译本,如果适用。
额外证明,对于展会优先权,需提供展出商品的名称、使用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
3. 时间节点
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应书面声明要求优先权。
对于外国优先权,需在三个月内提交首次申请的副本。
对于展会优先权,同样需要在三个月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4. 注意事项
若申请人名义变更,需先完成名义变更申请。
所有提交的外文材料必须附有中文译文。
逾期未提交必要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通过遵循上述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文件,申请人可以有效地申请商标优先权,以保护其商标权益并确保在全球市场上的品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