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 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固定职工才有资格享受探亲假。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能享受探亲假取决于单位...
1. 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固定职工才有资格享受探亲假。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能享受探亲假取决于单位的规章制度。
2. 时间条件:职工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申请探亲假。
3. 事由条件: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的假期,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同样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请一次探望父母的假,假期为20天。若选择两年合并使用,则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
4. 假期包含: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5. 路程假:根据实际需要,会给予路程假。
6. 请假程序:已婚职工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可在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探亲。特殊情况可申请分期使用,但总假期不能超过规定天数。
7. 工资与路费:
探亲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探亲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具体标准遵循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路费,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30%的部分由单位负担。
8. 特殊情形:
结婚当年已享受探亲假的,从第二年起每四年享受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亲假原则上一次性使用,特殊情况单位酌情处理,但假期和路费报销只限一次。
探亲假期间患病,病休计入探亲假,不顺延假期。
9. 探亲假与其它假期:
利用探亲假结婚,可按婚假天数另给婚假。
产假与探亲假可合并使用,分别计算。
10. 不可叠加:如果利用公休假日、节假日和轮休假日已与配偶或父母团聚达到规定天数,当年或本四年中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 违规处理:
无故超假按旷工处理。
旷工累计超过探亲规定天数的,取消当年探亲假。
受开除留用察看或劳动教养、被判刑的职工,在特定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
12. 特殊情况:
配偶是部队干部,已利用年休假探亲的,职工再探亲路费自理;部队干部不能探亲时,职工可享受探亲待遇。
父母去世后,当年未休探亲假的,料理丧事时可按探亲待遇处理。
确保在申请探亲假前,了解并遵守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以及上述法律规定,以确保顺利休假。